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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TV中,人民保母請我出示身份證,證明我已經超過18 歲,允許在午夜12點之後,可以在外頭遊蕩不回家。


音樂暫停、空氣凝結,用卡片上的一組數字,讓長條機器來決定,決定我是不是位良好市民?等待的過程,我拿起手中的啤酒,不停往嘴裡灌,好似種無言的嘲笑與挑釁。


當距離18歲已經10年,然後發現,唱陳奕迅的《十年》不用再靠想像力。


IMG_1752  
攝於2012 Simple Lif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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